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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市总帮扶中心: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总工办发201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市总帮扶中心要严格按照全总《通知》要求,从41日至4月底,利用1个月的时间,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2、市总工会将成立由保障工作部、经审办、财务部组成的专项检查工作组,利用5月份1个月的时间对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单位进行审查。

3、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要做到电子档案、纸制档案、相关票据、实名制表与被救助人员家庭实际相一致。

4、自查自纠工作要与困难职工档案清查核实工作、帮扶救助信息录入工作相结合,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保证困难职工档案和帮扶救助信息的全面准确、录入及时。对已不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档案不能进行简单的删除,而是要进行注销。

5、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市总帮扶中心要对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510日前报市总保障工作部。

6、市总工会将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纠正,对违规问题视情节严重做出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

 

 

 

                                365娱乐网办公室

                                2013319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

    为切实加强中央专项帮扶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的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按照全总书记处要求,决定对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一、组织与实施

全总成立由全总领导担任组长,保障工作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和财务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以及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保障工作部生活处。各省(区、市)总工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专项检查的对象及内容

  专项检查的对象为2012年度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县级以上帮扶中心。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细则制定情况。是否根据财政部、全总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实施细则,以及实施细则的可行性、操作性情况。

  (二)资金拨付情况。是否按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给各帮扶中心,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滞留等现象。

  (三)资金使用情况。帮扶资金是否全部按规定范围对规定人群实施帮扶救助,帮扶资金是否做到全口径预算和决算,是否根据预算安排使用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冒领、挪用、占用、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超标发放、跨年度使用等问题。

(四)资金管理情况。帮扶资金的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是否实行了专户管理、资金预决算、实名制登记制度,帮扶范围和标准是否细化量化。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财务监督制度是否科学、健全、有效。工会经审、财务和保障等部门在资金监督和管理使用方面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五)备查资料情况。各帮扶中心存档的帮扶资金会计资料是否完备,帮扶资金预、决算报表,配套资金预、决算报表及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是否按照全总统一制作的表格要求,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无误、上报数据与存档数据一致。

(六)银行卡发放帮扶资金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对固定帮扶对象依据档案建立了银行卡发放帮扶资金的管理制度,银行卡目前覆盖的地区和人群,银行卡的发放率、使用率、资金到位率,银行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推进目标。

(七)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情况。档案制度是否完善,审核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公示制度,档案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建档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及时对档案进行动态调整,是否及时将帮扶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至5),省以下工会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5月底前各省(区、市)将本省(区、市)帮扶资金检查情况报告报送全总。

(二)全总检查阶段(6月至7月),全总拟分成3个检查小组分赴部分省、市、县进行抽查。检查组将深入帮扶中心,查看档案资料,核对财务台账,随机入户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专项检查报告拟于9月底上报全总书记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工会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严格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二)严肃纪律,确保质量。一是自查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缩小范围,不留死角,确保自查面达到100%。二是严肃认真,仔细审查每笔收支,详细核实情况,确保结果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三是对检查情况要全面如实地报告,不得出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问题。

(三)纠防并举,完善管理。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做出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帮扶资金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配套措施,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发挥资金的应有效益。

 全总专项检查工作联系电话: 保障工作部 (01068591824,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01068591373, 财务部 (01068590956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3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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