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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春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长会联字[20167

 

 关于开展长春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双十佳”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总工会,各开发区党工委、总工会(工委),各基层党委宣传部、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指示,更好的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深化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为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365娱乐网决定联合开展长春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评选对象是:全市各行业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对象在人员结构上要以一线职工为主;在行业分布上,既要有“窗口”行业的单位和人员,又要有非“窗口”行业的单位和个人,也要兼顾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农民工以及自主创业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班组)评选条件:

1.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经常性的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2.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丰硕成果。

3.讲究诚信,行风端正,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杜绝一切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文明生产、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有良好的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和社区文化。

4.领导班子开拓进取,业绩突出,思想作风硬,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公开,发扬民主,重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作用,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职工拥护。

5.精心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诚信城市、平安城市和幸福城市中作出突出成绩,社会反响良好。

(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改革和建设,正确对待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本职岗位起模范带头作用。

2.有强烈的学习愿望,有很强的创新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能够有效解决本岗位技术业务难题,技术技能高超,工作业绩突出。

3.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自觉抵制并杜绝一切不良现象。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不计个人得失,表现出良好职业道德和崇高品格。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1.在基层单位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总各产业工会(工委)推荐“十佳单位”(班组)和“十佳标兵”候选人各1个(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集体、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会主席不参加本次评选。

2.对各县(市)、开发区、产业工会(工委)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组织人员进行考核评审。

3.推荐的“十佳单位”(班组)需报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的“十佳标兵”需报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均用A4纸打印3份,同时报电子文档,并于20161130日前报送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

四、表彰办法

此次获得长春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的单位和个人,市总工会同时授予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奖章和证书。受到表彰的“双十佳”所在系统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联系人:市总工会宣教部 闻一平

联系电话:88912574  15004310767

邮箱:109317356@qq.com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365娱乐网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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